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报道,教育部办公厅等12个部门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隐形变异培训防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本意见,到2023年6月,基本建立了学科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预防机制、发现机制和调查处罚机制,完善了部门和地区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更好地控制了隐形变异的非法培训情况。到2024年6月,学科隐形变异培训防治的长效机制得到完善,治理工作态势不断改善,隐形变异培训得到全面消除,有效保障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明确加强对重点场所和网站的防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隐形变异培训的防治纳入社区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体系,减少非法培训的发生。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调查机制,建立保障责任制,防止居民楼、酒店、咖啡馆等场所的非法培训。加强业主和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合格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校外培训,并依靠建筑负责人进行电网检查,防止商业建筑和出租房屋的非法培训。加强招聘网站,家教网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控制要求,禁止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预防。各地什么学科要对本地区可能进行非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和分析,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名单。加强对转型学科培训机构的后续指导,鼓励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密切关注托管服务、非法组织竞赛、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强招生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检查和检查。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推广家庭辅导。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规范教学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参加非法培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减少人员的就业援助,依托行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岗位筹集,通过多种渠道提供就业服务。

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指导。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非法校外培训。针对隐形变异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引导家长防止非法培训,避免损害群众利益。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双减工作要求,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课外服务资源建设,促进全国中小学智慧教育正常应用平台,协调学科网 英语校内外资源,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引导和鼓励学生和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非法培训,通过家长会、家访、通知、给家长发信等多种形式。社区(村)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校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业余时间,确保身心健康。

《意见》提到,要加强重点排查。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日查 夜检联检 抽样检查等形式,定期进行拉网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调查检查和专项治理。控制和调查商业建筑、居民区等重点场所,违规培训频发。重点以一对一、居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对3-6岁学龄前儿童进行学科培训、普通高中学科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等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整改。根据非法培训、投诉和报告,建立重点机构和个人非法调查账户,加强调查、跟踪和检查,及时进入账户,做好动态管理。

继续进行线上巡查。检查取得网上培训资格的网上机构和有违规培训问题的主体。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查标准,开展全国检查,指导处理国家违规行为。各省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地方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定期提交国家违规线索。动态调整检查对象,采用智能检查手段,加强对非法多发对象的检查。严查学龄前儿童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非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线上培训等行为。

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各地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宣传建立的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协调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参与社会监督,利用校外社会监督员等公共监督力量。完善党建领导机制,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加强对违法培训的监督。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探索和发展随手拍制定奖励办法,奖励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意见》要求加强联合取证查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职责,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中处于突出地位。加强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违法培训证据。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协商查处案件,形成协同办案和闭环管理机制。

依法严格处罚非法培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强烈反映的学科隐形变异清单,及时部署专项整改,及时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学科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处理、结果反馈机制,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按照发现、查处的原则,对非法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

加强违规通报曝光。各地要加强对学科隐形变异培训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件。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关键问题,抓住关键节点,每季度至少公开曝光一次非法培训,不断加强警示和威慑。探索推广互联网 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督服务综合平台,提高违法培训查处执法水平。将非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信用处罚。

原标题:

十二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科隐形变异培训的防治